“第七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普教)活动方案      (下载电子版)  


主办单位: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大赛地点:北京市
指定网站:中国教育资源网(www.cern.net.cn)

一、活动综述
    本届课件大赛将在全国范围内面向中小学教师和信息技术人员征集参赛课件,并邀请现代教育技术领域和各学科知名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遴选出一批好的作品,丰富教学内容,帮助各教育教学单位提高多媒体课件制作及应用水平,提高广大教师应用信息技术进行课程整合的水平,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请参赛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参赛课件提交至大赛组委会,经过有关专家初审、复审后,由组委会通知决赛参赛者,参加在北京举办的现场决赛及获奖作品的交流、颁奖活动。参赛者可随时关注大赛指定网站,了解本届大赛的活动进程。
    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办的“中国教育资源网”通过课件大赛等活动,目前已征集到各学科优秀教学课件近千门,并向各教学单位推广使用,获得了广泛认可。在本次大赛中,所有进入决赛的课件将被优先选录进“中国教育资源网”,在保护作者知识产权的原则下,由我中心与作者签约,向全国中小学校推广。
二、时间安排
    征集时间:2007年4月1日—6月30日
    初审时间:2007年7月1日—7月5日
    复审时间:2007年7月6日—7月10日
    决赛时间:2007年7月18日—7月21日
三、分组方式
    根据提交课件的适用对象,可将参赛课件分为高中、初中、小学三个组。
四、评审标准
    参赛课件不限制作软件和制作工具,不限风格形式。网络版与单机版课件分别评审。评评审标准如下:
    (一)教学内容
      1. 内容完整,知识点无遗漏;
      2. 教学内容正确,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和严重的文字错误;
      3. 用语、符号、图表符合国家规范;
      4. 符合教学要求,体系规范、完整,结构严谨;
      5. 充分的资料或网络资源链接,资料来源清楚,无侵权行为。
    (二)教学设计
      1. 教学目标清晰,定位准确,启发引导性强,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 交互良好,模拟实践环境,注重能力培养;
      3. 配有适当习题,有对习题的在线评判或学生自学的效果评价,有作业提交和反馈功能。
    (三)技术性
      1. 合理的安装、启动和退出方式;
      2. 界面人性化,操作方便、灵活;有章节导航功能,没有链接错误;
      3. 启动、链接转换时间短;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与安全性;
      4. 能根据需要选用最适当的制作工具,应用效果好;
      5. 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如视频、声音、动画,并具有相应的控制功能;素材结构规范合理;
      6. 只允许添加与课件有关的插件程序和系统文件。
    (四)艺术性
      1. 界面布局合理,整体风格统一,色彩搭配协调,符合视觉心理;
      2. 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配合恰当,符合教学主题;
      3. 制作精细,吸引力强,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五)其他要求
      1. 课件具有较大推广价值,设计新颖且有创意;
      2. 凡参赛的课件均应为非正式出版物;
      3. 课件引用的图文资料应注明来源,如由此引起知识产权争议,应由作者承担责任;
      4. 每件参赛课件的制作者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五、奖励办法
    1、作品奖
    高中、初中和小学组分别设特等奖一名, 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二十名。
    以上各奖项(奖项设置将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进行调整)获奖者须参加现场决赛方可获得由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品。特、一、二、三等奖奖品价值分别为1500元、800元、500元、300元。
    各组均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教学设计奖、最佳技术实现奖、最佳艺术效果奖各一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此外,各组均设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2、组织奖
    参赛作品可由各地教育厅、局信息中心(或教研室)、中小学校办、教务处统一报送。组织单位应统一填写《组织单位回执表》,每个参赛课件还需另行填写《参赛回执表》。报送参赛课件数量达到10件以上的组织单位,可获组织奖,获奖单位将得到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牌(杯)及奖金。
六、参加办法
    (一)报名
      1. 参赛者须将《参赛回执表》填写完整,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寄、传真或e-mail提交至本届大赛组委会。《参赛回执表》可通过中国教育资源网下载;
      2. 参赛者须提交电子版课件介绍,介绍课件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3. 参赛者须在6月30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以光盘形式提交参赛课件及演示课 件各一份,可将《参赛回执表》及课件介绍刻录在课件光盘中,在报送光盘前须查杀病毒;
      4. 参赛课件评审费200元/件,请于6月30日前交(汇)至本届大赛组委会。
    (二)初审
    进行资格审定、技术测试、作品思想内容的审核。
    (三)复审
    评审组于2007年7月6日—10日对通过初审的课件进行复审,选出各组参加决赛的课件。进入决赛的课件名单将于7月13日在中国教育资源网上公布。
    (四)现场决赛
    组委会将通知决赛作者于2007年7月18日—21日到北京参加现场决赛。决赛中,参赛者首先进行5分钟的演示和讲解,然后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现场公布决赛成绩,决出各组特、一、二、三等奖。缺席的参赛作者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五)现场观摩
    组委会将以书面形式邀请获组织奖单位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未进入决赛的作者观摩现场决赛和交流活动。
    (六)颁奖典礼
    组委会将在颁奖典礼上公布决赛结果,有关领导为获奖的个人和单位颁奖。大赛评审组组长总结和分析课件大赛的全部评审过程、点评获奖课件。欢迎关注此次活动的教育部门相关人士参加课件交流和颁奖活动。
七、报到事宜
    决赛交流及颁奖典礼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6日,报到时间为7月18日。具体地点及日程将另行通知,亦可在中国教育资源网了解有关信息和具体安排。
八、联络方式
    单    位: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开发处 课件大赛组委会
    地    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政编码:100816
    电    话:(010)66092052、66097238、66092068
    传    真:(010)66092069
    联 系 人:岳 锦 yuejin@moe.edu.cn ;程 寅chengyin1981@moe.edu.cn
九、汇款办法
    (一)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开发处 课件大赛组委会
    收 款 人:岳 锦
    (二)银行汇款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8750112-01-00301-0364-86
    账    户:北京博汇英才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